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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部省文件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0-12-28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