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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1-07-12

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科协科协调函综字〔2011〕44号,2011年7月11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按照中国科协八大会议精神要求,依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决策咨询工作 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中国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以下简称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旨在充分调动地方科协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地把科技工作者的个体智慧凝聚上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决策咨询需求,促进科学决策,引领社会思潮,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思想库建设试点实行自愿申报、择优支持,科技导向、科协特色, 鼓励创新、积极探索,总体稳定、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是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受理、工作方案审核、业务指导、绩效考核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试点内容
    第五条 积极探索有利于科技思想库建设的领导协调体制和组织形式,确保决策咨询工作有效组织和管理。建立决策咨询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科协系统内部横向联系,整合科协系统决策咨询资源;推动建立专家献策团、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等工作平台,探索建立与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上下联动、沟通合作的决策咨询工作机制;设立或明确专门部门加强对调研课题、建议征集、专题论坛等各种形式决策咨询工作组织管理,组织决策咨询成果提炼上报,保障决策咨询工作顺利运转;多方面开拓决策咨询工作的经费来源,设立专门决策咨询研究经费,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费保障体制。
    第六条 创新科协组织开展决策咨询的工作机制,通过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特色和优势。密切与党委政府联系,加强与有关决策部门的信息交流,定期了解党委政府的决策咨询需求;建立完善选题征集、题库管理、立项研究、成果使用的调研课题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决策咨询资源服务科学决策;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举办专题论坛,建立健全学术会议成果提炼转化机制;支持学会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探索动员学会的力量、动员科技工作者的力量开展决策咨询的新形式;建立基层科协及科协基层组织决策咨询成果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反映制度和信息报送反馈机制,活跃科协系统决策咨询工作;开展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活动和优秀决策咨询成果评选活动,探索建立决策咨询表彰奖励机制。
    第七条 发挥科技工作者在决策咨询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小核心、大外围的决策咨询人才队伍。建立完善决策咨询专家库,及时发现、举荐、使用一批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决策咨询能力强的专家和团队;完善调研课题选题制度,定期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征集选题;组织科技工作者主动围绕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系列专题论坛,提出决策咨询建议;通过学会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积极承接科学论证、项目评估、行业标准制定等职能,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行业技术标准和企业技术革新等的咨询研究和决策论证。
    第八条 着力打造具有科协鲜明特色的决策咨询品牌,大幅提高科协决策咨询工作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发挥好科技界人大代表和政协科协界委员参政议政的独特作用,推动科协优秀调研成果直接进入党政部门决策程序;瞄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组织院士专家开展决策咨询和宏观战略研究;实施决策咨询研究计划,着力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打造科协服务科学决策品牌优势;组织开展专家月谈会、季谈会,探索组织科技工作者与党政领导对话交流的新形式;通过建立专门内刊等方式推动决策咨询建议进入决策程序的新形式。
    第九条 建立健全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制度,在党委政府和科技工作者之间建立稳定畅通的双向沟通渠道。加强省级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建设,定期开展面上和专题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建立科技界舆情上报机制,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呼声。
    第十条 拓展提高科协组织决策咨询能力的方式和途径。建立决策咨询选题库、专家库、成果库,提高决策咨询的信息化水平;开展学术会议成果提炼工作,将学术交流成果提炼转化成可操作的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报告,报送党政部门;加强决策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夯实决策咨询人才智力基础;发展决策咨询理论与方法,探索总结适合科协特色和本地实际的决策咨询理论、方法、工具,推动形成有中国科协特色的决策咨询理论体系。
    第十一条  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把调研工作和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宣传优秀调研成果和优秀决策咨询专家,树立科协鲜明的科技思想库形象,提升科协决策咨询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针对与科技相关的突发性社会事件,加强同媒体合作,邀请有关科技工作者解疑释惑,为政府解决社会问题提出建议,引领社会舆论和思潮。
第三章  申  报
    第十二条  思想库建设试点申报单位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副省级城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第十三条  申报试点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决策咨询工作的已有做法和主要成绩;
    2.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阶段目标以及保障条件等;
    3.上级党委的同意推荐意见;
    4.其他有关思想库建设部署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完整准备好以上申报材料后,一并报送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
第四章 评 审
    第十五条  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专家组评审。
    第十六条  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确定思想库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专家评审组工作方式可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等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入选思想库建设试点单位的评选标准为:
    1.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组织开展过富有成效的决策咨询工作;
    2.试点工作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试点内容特色鲜明;
    3.有决策咨询主管部门,人员配备合理,硬件设施良好;
    4.决策咨询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有效,运转顺畅;
    5.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得到上级党委政府支持,有书面推荐意见;
    6.有配套经费投入。
    第十八条  通过专家评审的试点单位名单,报中国科协书记处分管领导批准后,正式确立为中国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试点单位,并予授牌。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九条  试点单位确立后,中国科协对各试点单位工作方案出具批复意见,对有关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并以此作为对各试点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  中国科协决策咨询工作平台、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信息系统等面向试点单位开放使用。
试点单位要加强决策咨询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与中国科协决策咨询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
    第二十一条  中国科协每年举办决策咨询能力培训班,组织试点单位开展工作培训和业务交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各试点单位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和交流活动,并探索开展本地区决策咨询能力培训活动。
    第二十二条  中国科协与各试点单位之间建立决策咨询人员上挂下派交流制度,促进科协系统决策咨询人才的成长提高。
    第二十三条  中国科协将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内容,及时向主流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重大决策咨询成果,扩大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的社会影响。
    各试点单位要利用当地媒体和自身宣传力量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及时向中国科协上报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宣传素材。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四条  思想库建设试点以三年为期,中国科协将对试点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等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十五条  年度考核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牵头,拟定考核工作细则。考核组原则上由中国科协决策咨询专委会委员和从中国科协决策咨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原则上采用会议形式集中听取汇报和到试点单位开展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考核内容原则上以中国科协关于思想库建设的批复意见为准。
    第二十八条  中国科协对于考核优秀的试点单位将给予适当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方式严格按照《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试点单位资格处罚。
    第二十九条  中国科协支持各省级科协开展思想库建设试点工作,成绩突出者经评审后可列为国家级科技思想库试点单位。
    第三十条  思想库建设试点期满后,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试点工作进行集中统一评估,提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