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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中国科协网站 时间:2016-03-28 [下载]




2016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



(科协办函学字〔2016〕60号,中国科协办公厅2016年3月28日印发) 



  经研究,依据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国科协学会学术工作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2016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一、改革学会治理结构

  1.修订《中国科协团体会员管理办法》。

  2.修订《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

  3.开展学会治理体系改革试点,选择50个全国学会,分优先、重点和特色三个层次分类推进。

  4.制定《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学会分支机构备案制,规范设置,加强管理,强化分支机构依法依章程办事。

  5.召开学会改革经验交流会,研究出台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学会治理体系改革工作。

  二、改革学会治理方式

  6.推动学会制定不同层级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

  7.督促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

  8.制定发布学会兼职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

  三、改革学会办事机构

  9.推进学会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建立办事机构支撑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扩大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试点范围。

  10.推进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职业化建设,实施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进秘书长职业化,扩大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制试点。

  11.推进学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学会财务、档案、监督、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制定学会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探索建立学会诚信档案制度。

  四、改革会员发展与服务方式

  12.扩大学会个人会员数量,规定加入中国科协团体会员的学会个人会员数量必须达到1000人以上。

  13.拓展会员种类,突出个人会员的主体地位,设立资深会员,大力发展学生会员和赞助会员,大幅度提高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在学会领导机构中的比例,扩大代表性。

  14.制定学会会员分类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会员的责任、权利、义务,制定会员服务标准和联系服务制度。

  15.推行学会年报制度,让会员及时了解学会工作,拥有更大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16.健全个人会员入会申请审批制度、注册制度和付费收缴制度,制定会员行为规范,严肃会员纪律。

  17.做好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及时总结经验,选拔支持200个左右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

  五、改革学会组织体系

  18.在生命科学、清洁能源、军民融合、信息科技等重点领域成立5-8个学会联合体。

  19.研究制定学会联合体章程范本,发布学会联合体管理办法,制定联合体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细则。

  20.召开学会联合体工作会议,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学会联合体健康有序开展活动。

  六、深入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21.遴选支持10个优先建设学会、30个重点建设学会、10个特色建设学会,推动科协所属学会能力的整体跃升。

  22.研制学术会议规范标准和分级标准,建设科技工作者科研诚信档案和科技专家资信评价系统,发布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提升学术建设能力。

  23.拓宽学会创新服务渠道,制定学会社会服务良好行为准则,定期发布科技与民生年度报告和社会服务报告,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24.加大会员动员和资源募集力度,强化资产意识,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学会发展,着力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25.树立经营理念,发布学会公共服务产品清单和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争取学会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占有更大份额。

  26.开展年度示范学会评选活动,打造50个学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示范学会,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

  七、建立团体会员动态调整机制

  27.建立科协团体会员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按照重点建设优秀学会、整改落后学会、淘汰沉默学会的原则,优化科协团体会员结构。

  28.鼓励和支持新兴学科领域新成立的全国学会加入中国科协作为团体会员,主动吸收优秀全国学会成为中国科协团体会员。

  29.加大纪律执行强度,依据执行科协决定、参与科协工作、学术发展、社会服务、基础保障、会员评价等情况综合评估学会,对5%-10%的末位学会给予黄牌警告,情况严重者取消中国科协团体会员资格。

  八、创新学会工作方式

  30.对《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测,进行第三方评估,向全社会公布相关结果。

  31.推动出台关于深化科技评价导向改革的若干意见。

  32.出台关于加强科技期刊管理与改革的意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33.开展中国科技期刊年度优秀论文评选推介活动,对优秀科技期刊和办刊人、审稿人进行推选表彰,掌握学术评价主导权。

  34.优化会议结构,培育100个学术会议示范品牌,支持100项高端专题学术会议,举办30个“会、展、赛”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会议。

  35.开展学科年度科技人物评选推介活动,鼓励支持学会面向会员设立科技人才奖项,加大学会科技人才宣传力度。

  36.开展科技与社会研究,发布学科发展、学科发展路线图和学科史系列研究报告。

  37.依托学会联合体开展年度科技进展评选发布活动,引导科技工作者准确掌握最新科技进展和发展方向,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

  38.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网,支持科技工作者通过网络反映意见建议,开展网上学术交流,共享学术资源,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

  39.建立学术会议监测评估制度,发布学术会议服务标准规范,完善学术会议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制定学术会议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术会议质量进行第三方评估监测并发布年度学术会议评估报告。

  40.举办创新助力总结交流会和成果展示会,总结推广创新驱动试点成功经验,重点推广创新驱动助力10种工作模式。

  41.支持学会结合学术交流举办行业性新技术、新成果展示展览活动,促进行业科技成果信息汇聚交流,搭建洽谈交易平台。

  42.建设全国双创服务云平台,开展年度双创人物评选活动,加强创新创业监测评估。

  43.引导支持学会牵头组建学会主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共同参与的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

  九、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44.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支持20个左右全国学会成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评估的主要承接者,推动10个左右全国学会开展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定推广200项左右团体标准,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推荐资格的全国学会规模扩大到20个左右。

  45.制定发布行为规范,明确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内容、途径和程序,引导学会及时把试点经验凝炼上升为制度性规范文件,强化自律功能,规范工作行为。

  46.建立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绩效评价机制,形成监管和评估体系。

  47.拓宽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通道,支持一批学会形成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竞争优势和品牌。

  48.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加大对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指导力度,鼓励全国学会与对口地方学会协同开展承接工作,开展年度经验交流活动。

  十、加强学会党的建设

  49.在学会办事机构层面普遍建立党组织,积极探索在学会理事会层面设立党委或党建工作小组,探索学会联合设立党组织,实施学会党建与年检、评估三同步。

  50.积极推动各级科协设立科技社团党工委,探索科协党组领导学会党的工作、科技社团党工委指导学会办事机构党建工作的新机制,理顺科协指导学会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

  51.以促进学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为突破口,强化党的领导。

  52.召开中国科协学会党建工作会议,出台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的文件。

  53.深入实施“党建强会”计划,选派一批科协机关人员进入学会担任党务干部,研究出台学会党务干部补贴办法。

  54.定期举办学会党建工作学习班、交流会,加强学会党建理论研究,推动学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打造学会党建活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