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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信息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时间:2016-06-19 [下载]



吉林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吉政办发〔2016〕4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9日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现我省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十三五”期间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以促进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平普惠为原则,以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科普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构建社会化科普格局为保障,创新方式方法,活化工作载体,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激发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潜力,为推动吉林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到2020年,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政策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力度与成效在“十二五”基础上有显著提升,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并争取超过10%,为推动吉林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发挥出重要的助力作用。重点宣传普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学理念,普及创新创业的科学方法,激发全社会特别是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过程中发挥出积极的促进作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求,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现代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跨越式提升,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的作用显著增强。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快速提升。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基本完善,城乡基层科普益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普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科普产业发展基本形成,科普人才队伍有效壮大,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部门共建机制、社会动员机制、资源投入机制、监测评估机制等进一步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顺畅有效地持续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完善学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 丰富校外和课外科普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实践能力。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学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

  措施:

  ——推进学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规范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评价机制,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学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系统提高学生科学意识和综合素养。加强对中小学生探究性学习的指导,鼓励普通高中探索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的互动衔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加强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竞赛等活动,推动创新创造。鼓励学校开展科技节、科技周、科普日、科学日、红领巾科技小社团等青少年科技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加强校内外相结合的科学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科学教育体系。充分利用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的科学教育资源,开展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求真科学营等活动。拓展校外青少年科学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技博物馆等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技场馆、博物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探索科学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的模式,推动实现科学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的全覆盖。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均衡配置科学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推进优质科学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满足青少年对科技、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 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力口强各类家长学校和青少年科普阵地建设,开展各类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提高家长特别是母亲的科学素质。

  分工:由省教育厅、 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林业厅、中科院长春分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妇联、省科协等单位。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粮食安全、土壤、水资源等方面,积极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相关的科技知识和观念。

  ——加大农村信息化科技普及力度,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以普及信息化促进农业现代化。

  ——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能力,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新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提高农村妇女和农村留守人群的科学素质。

  措施:

  ——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有针对性地面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教育和技术服务。深入实施百万新型女农民培训计划和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深入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继续加强对农村妇女的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能力。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养,发挥其在科学普及、科技引领方面的作用。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日、科技周、“12306”,新农村热线、科普大集、科技专家乡下行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发挥优秀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等创建活动,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科普志愿者等科技传播人员的作用,逐步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实施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建设科普中国乡村e站,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积极用好中国智慧农民云、科普中国服务云、中国环保科普资源网、中国兴农网、农村科技网络书屋等网络服务平台,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

  ——加强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实施科普精准扶贫,加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留守人群的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作用,大力加强双语科普工作,资助、扶持少数民族语言的科普资源建设,并紧密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宣传活动。配合相关政策和投入,面向农村留守人群,开展科普重点帮扶。大力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智爱妈妈”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分工:由省农委、省科协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中科院长春分院、省农科院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围绕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大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的科学素质, 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现“中国制造2025”目标、推动生产方式转变奠定人才基础。

  ——推动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措施: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进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岗位培训、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技能就业培训工程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和新一轮全国百家城市技能振兴等专项活动,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项目,开展职工技能大赛、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工作,大力提升职工职业技能。

  ——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春潮行动一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主要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的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

  ——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最美青工”、企业“讲理想、比贡献”、智慧蓝领、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宣传创新创业类先进典型,倡导敢为人先、勇于冒尖的创新精神,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地释放职工创新潜力,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社会氛围。

  分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卫生计生委、中科院长春分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单位配合。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自觉性。

  ——通过录用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各种途径,持续不断地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工作特点和需求,创新科普方式,着力加强对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以适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科学行政、科学理政、科学决策方面的需要。

  措施: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时,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合理安排课程和班次,重点加强市县政府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教育培训。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政府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制订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办好院士专家科技讲座、科技咨询、科普报告等科普活动。继续在党校、行政学院等开设有关“科学思维与决策”的课程。做好心理咨询、心理健康培训等工作,开发系列指导手册,打造网络交流平台。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与科普活动。

  分工: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党工委、省总工会、省文化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社科院、省安监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单位配合。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科学教师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科学教师科学素质和科学教育水平,建成一支优秀的科学教育教师队伍。

  ——完善科学教育课程教材,特别是民族语言教材建设,满足不同对象的科学教育和培训需求。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提高科学教育与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

  ——完善科学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学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学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

  措施:

  ——加强科学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科学教育等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学教育师资。在“国培计划”中,加强科学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科学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师生广泛树立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创业能力。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和各类培训中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

  ——进一步改进科学教育教学方法。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促进教学方法手段的提升,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 增强教育教学效果。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和动手操作能力。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科学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学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学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不断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学教育和培训工作。

  分工: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长春分院、省农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单位配合。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大力普及和倡导绿色发展、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和观念,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大力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完善社区科普设施,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措施:

  ——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标准日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气象、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推动基层服务中心融合发展,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建设科普中国社区e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深入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党员教育、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卫生健康、食品药品、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

  ——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 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由省文化厅、省科协、省妇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民委、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单位配合。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

  ——提升优质信息化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的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泛在、个性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定向、精准推送科普信息。

  措施: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推广应用好“科普中国”品牌,推动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分享的科普生态圈,打造科普新格局。推动建立网络科普内容科学性把关、网络科普传播舆情实时监测机制。以科普的内容信息、服务云、传播网络、应用端为核心,形成集建设与应用为一体的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深入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把政府与市场、需求与生产、内容与渠道、事业与产业有效连接起来,实现科普的倍增效应。

  ——繁荣信息化科普产品创作。鼓励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以及科技成果普及、健康生活等重大选题,支持科普创作人才培养和科普文艺创作。支持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优秀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次。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搭建科普内容资源生产与汇聚平台,探索建设信息化科普产业集群。

  ——强化科普传播。开展与互联网企业、主流媒体、电影院线等机构的合作,推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的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和精准推送。通过科普中国服务云、科普中国V视快递、科普中国e站推送等方式,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 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

  分工:由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省工业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林业厅、中科院长春分院、省社科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配合。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条件均衡发展。

  ——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制订并实施吉林省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2016—2020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制定完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的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加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15—2020年)》(吉办发〔2015〕29号)的要求,推动在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建设实体科技馆,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实体科技馆为龙头和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虚拟现实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科技馆体系。发挥自然博物馆和专业行业类科技馆等场馆的作用。推动科技馆免费开放,大力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教中的应用,提高科技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多功能的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强科技场馆及基地等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继续开展城区科普视频网、农村宽带科普超市建设工程,增加全省科普大篷车匹配数量,促进大篷车展品展项更新,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力口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各类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建设科普设施。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生产设施(流程、车间)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

  分工:由省科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配合。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为科普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强公共科普对市场化科普服务的购买推动与方向引领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技术标准、运行模式和行为规范。

  ——构建完善科普产业链,丰富科普产品和服务内容,提高科普产品品质和服务效能,有效支撑科普事业发展。

  措施:

  ——培育发展科普产业。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产业模式,推动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推动科普展教品、科普图书出版、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玩具、科普游戏、科普旅游等主要业态发展,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不断加强科普资源创作力度,积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主体作用,发展壮大科普资源整合运营联盟。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研发与设计,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不断丰富科普产品,切实提高科普产品品质。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的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的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鼓励建立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形成科普产业集群,实现集约发展。积极培育公众科普消费习惯,引导与科普结合的教育、健身、旅游、休闲等公众服务性消费, 带动科普产业和消费市场的成长与发展。

  分工: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林业厅、中科院长春分院、省社科院、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配合。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发展以社区科普协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为代表的基层科普组织,以此大力发展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同时,进一步规范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培育一批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人才。

  ——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事业,把最新的科技成果普及于社会,推动专业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措施: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明确社区科普专干,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 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加强科普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深入推进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围绕科普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等,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普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的积极性。

  分工: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党工委、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林业厅、省农科院、中科院长春分院、省社科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配合。

  三、组织实施和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和《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有效发展。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各级科协要充分发挥《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牵头部门的综合组织协调职能,全面掌握各方面情况,统筹研究拟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积极进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推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完善实施机制。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通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点行动、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社会动员机制。将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与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探索科研与科普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新途径。

  ——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监测评估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吉林省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和全省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创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评估方法,适时开展第三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评估。针对《科学素质纲要》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及时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科普工作政策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科学素质纲要》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43号)。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切实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中,设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政府可以视各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综合组织推动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