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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经营现状与经营策略的研究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0-10-20
 
关于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经营现状与经营策略的研究
——在首届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上的演讲
吉林省林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孙光芝
(2010年10月20日)
 
尊敬的施文智理事长,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台湾森林休憩保育协会邀请我和我的同事来台湾,共同举办“首届海峡两岸森林保育经营学术论坛”,并签订《学术合作意向书》。这是吉林省林学会第一次与台湾森林休憩保育协会合作。相信论坛的举办,必将在两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我们将在《意向书》的框架内,致力于两会的学术友好以及未来的往来与合作。我和我的同事将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认真听取贵会专家所作的学术报告,取其之长,引为借鉴,并在日后森林保育经营工作中参考。同时,也借此机会,把我对吉林省天然林保育经营方面的一些初步研究向各位作以报告,以期得到贵会专家的指导和雅正。
    我的报告共分三个部分:①自然情况;②经营历史、现状与存在的问题;③经营策略研究。
    一、自然概况
   (一)全省的自然概况
    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地区中部,总幅员面积18.74万km2。全省地势从东南向西北倾斜,可分为东部长白山山地区、中部平原台地区和西部大兴安岭山前台地区3个大区,并进一步分为东部山区、中东部丘陵区、中部山前台地区、中西部平原区、西部低平原沙地区和西部山前台地区6个亚区。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1℃~6.1℃;降水分布不均,东部长白山区可达700~1000mm,中部平原区400~600mm,西部白城至镇赉一线以西为350~400mm。土壤类型:东部山地为暗棕壤和白浆土、草甸土、沼泽土和冲积土,中部为黑土和黑钙土,西部为淡黑钙土、草甸土、盐碱土和风沙土,大兴安岭山前台地为暗粟钙土和栗钙土。
    吉林省复杂多样的生态条件及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造就的植被类型有夏绿阔叶林、温带夏绿阔叶林、温带针阔叶混交林、草甸草原和典型草原等。在植物区系上分属华北植物区系、长白山植物区系和蒙古植物区系。由于其地理成分复杂、联系广泛,造成植物组成成分十分混杂,植物区系地理成分达二十七个。吉林省野生植物种类相对比较丰富,尤其是东部山区的针阔混交林中保留有不少第三纪孑遗植物,起源时间不晚于第三纪或更早一些;在种属的特有化次生演化上具有一定的始生性质,增加了物种和群落结构的复杂性。而吉林省西部地区由于西与蒙古植物区系,北与兴安植物区系,东、南与长白山植物区系相交,维管植物约800种,植物种类相对贫乏,并无特有种、属。
吉林省境内分布的野生大型真菌多达300种以上,其中可食用的有150种以上,药用的有100余种,对森林构成危害的有150余种,另外,还有有毒大型真菌50余种。高等植物约160科、800属、2700种以上,其中:蕨类植物115种,隶属25科46属;裸子植物15种,隶属4科8属;双子叶植物1200种以上,隶属90科427属;单子叶植物500多种,隶属21科137属。
    (二)东部天然林概况
    吉林省东部山区作为长白山区的主要部分是中国重要的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素有“长白林海”之称,为全国六大林区之一;是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三大水系的发源地,为松辽平原、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的绿色生态屏障。在欧亚大陆同一纬度带上,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具有景观多样、物种丰富的特点。
    1.分布区域与垂直分布特点。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位于本省中东部威虎岭---牡丹岭---龙岗山脉连线以东的广大山地,由东向西排列着大丽岭、盘岭、哈尔巴岭、牡丹岭、威虎岭、老爷岭、老岭、龙岗山,皆作东北---西南走向。区内有海拔1000m以上的熔岩高原,也有海拔700m以上的中山、台地和海拔500m以下的低山丘陵及山间盆地等复杂地形,海拔为400~1000m之间;长白山主峰海拔2691m,为东北的最高峰。行政区划上包括:延边和白山地区全部,通化地区大部,桦甸、蛟河、舒兰的一部,地理位置在41°~44°N、126°~131°E之间。
随着地形地势及海拔高而引起的水热条件和土壤变化,致使区内的天然林呈现出明显的垂直分布带。从长白山主峰自上而下依次为:高山冻原带,海拔2100m以上;亚高山岳桦林带,海拔1800~2100m之间;山地针叶林带,海拔1100~1800m之间;针阔叶混交林带,海拔500~1100m之间;落叶阔叶林带,海拔500m以下。
    2.主要森林植被类型与树种。本区域处于中国东北东部温带针阔叶混交林区域偏南地段,从植物区系上看,属长白山植物区系中心分布区。地带性植被主要是以红松(Pinus koraiensis)为建群种的温带针阔叶混交林,习惯称之为“红松阔叶混交林”。气候上由于直接受日本海湿气团的影响,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和湿润度较高,适宜森林生长。尤其是夏季高温多雨,对各种森林植被的生长更为有利。区内地带性土壤以暗棕色森林土分布最为广泛,土层深厚湿润,腐殖质含量高。因此,区内的树种组成不仅丰富多彩,种类繁多,且生长繁茂,是浩瀚的长白林海的主体。除红松外,主要针叶森林树种有辽东冷杉(Abies holophylla)、臭冷杉(A.nephrolepis)鱼鳞云杉(Picea jezoensis)、红皮云杉(P.koraiensis)、臭冷杉(Abies nephrolepis)、长白落叶松(Larix olgensis)。主要阔叶森林树种有水曲柳(Fraxinus mandshurica)、紫椴(Tilia amurensis)、胡桃揪(Juglans regia)、黄檗(Phellodendron amurense)、蒙古栎(Quercus mongolica)、裂叶榆(Ulmus laciniata)、春榆(U.propinqua)、色木槭(Acer mono)、白牛槭(A. mandshuricum)、拧筋槭(A.triflorum)、黑桦(Betula davurica)、白桦(Betula platyphylla)、山杨(Populus davidiana)、大青杨(P.ussuriensis)、山桃稠李(Prunus maackii)、水榆花揪(Sorbus alnifolia)等。由于本区域林地生产力高,是过去沙俄及日本帝国主义掠夺的主要林区,亦是建国后吉林林业经营的主要森林类型。
    在本区域内海拔500m以下的地带上,由于针阔混交林受到人为干扰,诸如采伐、火烧、垦荒等,遭到破坏而形成的大量以蒙古栎为优势种的次生林,也是吉林省的主要森林植被类型之一,但林地生产力较低;在立地条件优越的地段,亦有林相较好的水胡林、椴树林、春榆林等分布。
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但生长着珍贵的森林树种,还孕育着丰富的药用植物、蜜源植物和东北虎、梅花鹿、紫貂、中华秋沙鸭等珍稀野生动物。
    二、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经营的历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历史
    1.建国前。清朝以前,吉林省东部林区大部分仍处于原始林状态。鸦片战争后,由于沙俄及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开始对该区域进行有组织的规模性掠夺式采伐,大面积森林遭到破坏,且专门采伐100cm以上的大红松或大径级良材。据统计,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三省的14年间,掠夺大、小兴安岭及长白山林区的木材竟达1亿m3以上,破坏森林面积高达600万hm2。被伐天然林的林相遭到严重破坏,仅残存一些小径木及形质不良的疏林地。资料记载,建国前吉林省东部的森林面积约为427万hm2,除3000hm2人工林外,几乎全部为天然林。
    2.建国后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前。建国伊始,百废待兴,按照社会主义建设长远规划,国家决定对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进行大规模开发,主要任务是采伐森林,以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人口日益增长对木材及林产品的需求。1953年原林业部批准了《长白山森林经理施业案》,到1973年,全省建设国有森工企业局17个、森林经营局4个;1992年,珲春林业局建设,至此,全省共有森工企业局18个。至199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前,累计采伐林木2亿多m3,生产商品材1.5亿m3以上。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由于林业建设指导思想和林业政策的失误,加之受前苏联森林采伐方式的影响,特别是十年动乱的影响,一直将木材生产作为林业的主体产业,严重忽视了森林的生态功能。在采伐方式上采用大面积皆伐,在选择伐区上以便于伐木与集材作业、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完成采伐任务量为首选,这是重采轻育思想的典型表现。在长期集中过量采伐的压力下,森林得不到足够的修养生息时间,导致林分质量不断下降,面积减少;除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外,原始森林及原生森林已不复存在,吉林省东部天然林资源锐减。数据统计显示,1962年森工企业区内的有林地为280万hm2,覆盖率为84%,到1975年,有林地减至277万hm2,覆盖率下降到80.5%;到1980年,有林地又减为255万hm2,覆盖率下降为74.6%。
    由此引发了—系列生态与经济问题,对区域内的森林生态构成了巨大威胁。一是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随着原始、原生森林的消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锐减。二是自然灾害增加。由于森林质量降低,单位面积蓄积量下降,保土蓄水功能减弱,水灾、干旱等自然灾害增加。三是部分地区的森林出现逆向演替。由于投入不足或经营方式不当,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滞后,致使部分过伐林呈现逆向演替的倾向,逐步演变为以杨、桦树或蒙古栎为主的天然次生林,林地生产力水平低下,生态功能显著降低。四是企业经济危困。由于长期过量采伐,致使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的“两危”,即资源危机(可采资源严重不足)和经济危困(企业缺乏再生产资金,职工生活困难),本区域的林业建设处在历史上的最低谷阶段。
    (二)天然林的现状
    面对全国性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现实,国家确立了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并决定在全国重点国有天然林区实施以消减木材产量为主要措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吉林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从1998年启动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工程实施范围包括18个国有林业局、4个森林经营局、8户林业加工和工程企业。工程区总经营面积401.6万hm2,总人口65万人。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木材产量硬指标调减,资源培育管护加强,森林资源总量明显增加。从1998年开始到2003年木材产量调减到位,全省年木材产量同比调减幅度达到47.6%,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木材生产指标调减任务,使年采伐蓄积远低于森林年生长量,森林资源的过度消耗得到初步遏制。资源培育得到加强,森林资源总量快速增长。通过工程区造林、抚育和封山育林等技术手段和措施,使森林资源总量明显增加,活立木蓄积净增长6.1%,有林地面积增长2.2%,实现了活立木蓄积和有林地面积双增长。资源管护进一步加强,维持了森林植被的生物多样性。在天保工程区全面落实了管护责任制,大幅度减少了天然林的人为干扰,森林植被、林分结构、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生态资产增值,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增强。
    2.森林经营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实行木材减产、森林分类经营,引发了森林经营方式的深刻变化,全省普遍学习推广汪清林业局采育兼顾伐的经验,变革森林采伐方式,取消皆伐,实行大面积低强度择伐;变革森林培育方式,由人工造林为主转变为天然更新、人工促进为主,充分利用自然力培育天然林;变革森林管护方式,由过去政府、部门和企业统一包揽的作法转变为以经济手段为主,通过实行管护承包责任制,引入市场机制,把承包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调动职工积极性,既分流安置了富余职工,又增加了企业收入。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东部天然林区普遍试行速生丰产林工程,利用国家开发行贷款,推行近自然林经营模式,进一步加大森林经营方式转变力度。
    3.工程区经济结构深刻调整,带动林区经济的较快发展。天保工程的实施,使林区森林经营方向和资源开发重点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企业迫于生存和发展压力,利用天保工程政策机遇,一方面实行广度开发,扩大外延再生产,对森林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形成了森林食品、药材、野生动植物养殖、矿产、旅游等一批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实行深度开发,扩大内涵再生产,提升产业层次,推进技术进步,产业集群化发展,使经济总量和经济质量都有了明显提高。在大幅度削减木材产量的情况下,工程区经济总量出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07年工程区实现产值91.6亿元,比实施工程前的1997年增长66.5%;实现利税3.1亿元,比1997年增加3.3%。扣除木材减产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增长61%、35%。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木材生产为主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变化,非林非木产业快速增长,有些已成为主导产业。与此同时,在市场机制的驱动下,生产要素实行重组,企业实现新的整合,出现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实木复合地板、人造板、家俱生产、矿泉水开发等产业都实现了优化重组。林木产品加工深度提升,品牌优势初步显现,林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提高,林业经济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4.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核减债务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了企业改革深化。借助国家天保资金投入,超额完成了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任务,累计安置分流富余职工18.3万人,超计划安置8.2万人。其中一次性安置职工11.7万人,森林管护等其它就业渠道分流安置6.6万人。通过分流安置改革了劳动用工制度和用人机制,特别是实行一次安置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调动了职工再就业的积极性。工程区各单位核减各金融机构债务8.7亿元,大大减轻了企业债务负担,为企业深化改革,调整组织结构,实行体制再造创造了条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展开。改革后的企业向着经营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社会化、经营机制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二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各天保工程实施单位除利用国家政策一次性安置富余职工外,企业还自筹资金,实行一次性安置。三是启动了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分离森林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吉林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在红石林业局和汪清林业局开展了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组建资源管理分局,初步收到了理顺资源管理体制、强化资源管理的成效。
    5.扩大开放,多元发展,推动了企业职能转变和林区社会进步。天保工程的实施,特别是巨额的政策性投资,在促进林区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和社会的分化。职工收入稳定增长,到2007年,工程区职工的年人均收入达到9965元,比1997年增加了4465元。同时也带动了工程区域内的农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促进了林区社会的稳定。人们的思想观念更新,就业结构、收入结构日趋多元化,其中非工资性收入的比重由工程前的12%提高到41%。随着劳动力和人口的流动,生产要素出现了新的聚合趋势,林区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些林业局积极参与地方城镇开发建设,带动基层林场和当地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林区的生活质量提高,大大加快了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三)天然林经营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职能的进一步加强,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经营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新问题,归纳如下:
    1.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仍是突出问题。从资源状况看,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有林地面积439.0万hm2,活立木总蓄积为5,3718.1万m3。天然林平均单位面积蓄积106m3/hm2,年木材产量350万m3,年生长量2.8m3/hm2。龄组结构不尽合理,幼、中、近、成过熟林面积比为19.4:40.6:22.2:17.7,蓄积比例为8.5:38.6:26.8:26.3,中幼龄林仍占较大比重。林木组成不合理,山杨、桦木、杂木等非目的树种蓄积比例达林分达45.9%。郁闭度较低。平均林分郁闭度达0.66,林分郁闭度低于0.7的面积达42.3%。森林可采资源少,木材供需矛盾加剧,森林资源的增长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木材需求的增长。
由于天然林龄组结构不尽合理,森林生态功能仍很低下。特别是过于死板的森林抚育规程,非目的树种的大量清除,促使天然林由异层林向单层林转化,限制了森林植物多样性的保护及森林生态功能的提高。
    2.尚未建立科学的天然林经营模式。从天然林经营模式上看,还没能建立起一套适应现有森林经营需要的、保护和发展森林生产力的可持续的经营模式。虽然实施天保工程,由于在政策设计时考虑不够全面,对森林培育和经营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表现在森林经营扶持政策不配套和投资不到位,森林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现有的森林经营模式与森林经营目标不适应等等,致使制约森林培育和经营的瓶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3.尚未建立科学的天然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现存天然林(森工)管理体制上看,还没有建立起有利于以生态公益性经营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经营目标的天然林保护和培育的运行机制。森工企业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公益性的价值取向、重视人力而忽视自然力的传统思维、重视当前而轻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
    4.依赖自然资源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从经济增长方式上看,东部山区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依然没有改变。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必须以多元经济结构为支撑。目前东部林区仍以砍树卖原料为主要经济来源,木材深加工的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掘。林区经济结构有待优化,经济增长方式需要根本转变,森林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5.林区社会发展与时代潮流相距甚远。从林区社会发展角度看,目前的林区社会建设,游离于现代社会多元化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之外。以往的林区建设始终围绕如何采伐森林利用其经济价值为核心运转,忽视了生态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导致林区的生产力布局和生产方式、人居环境和生活方式等经济行为都是以索取为出发点进行设计的。
    三、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经营策略研究
    (一)政策及行政管理策略
    1.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实施天保工程12年的实践证明, 工程区的森林植被、林分结构、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生态资产增值,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增强。在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区造林、扶育和封山育林等公益林建设,森林资源总量明显增加,活立木蓄积净增长3000万立方米,增长6.1%;有林地面积达368万公顷,净增加7.8万公顷,增长2.2%,实现了活立木蓄积和有林地面积双增长,扭转了森林消耗量大于增长量的局面。森林质量也在逐年提高,红松、水曲柳、黄波萝、胡桃楸等珍贵树种的蓄积比重不断增加。
尽管天保工程区的活立木蓄积和有林地面积实现了双增长,但它是以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为前提的。说明森林的修养生息与功能恢复需要较长时间,绝非一二十年就可以解决问题,这与长白山森林树种的生长发育特性(慢生)及其气候环境(积温不高)密切相关。据有关资料,吉林省森林的年平均生长率为3.51%(全国3.98%), 平均蓄积量106m3/hm2,年蓄积生长量为3.72m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世界森林相比较差距更大。针对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的特点,若要使其具有较高的生产力水平和生态功能,就必须给予较长的休养生息时间。所以,在吉林省东部林区应继续实施并延长天保工程期,使森林有足够的时间休养生息、恢复功能,真正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2.制定技术规程。目前,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经营采用的技术规程和标准主要有:《森林采伐更新规程》(农林部1973年),《国有林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技术试行规程》(国家林业总局1978年),《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采伐、营林调查设计规程》(林业部1980年),《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伐区拨交验收办法》(林业部1981年),《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更新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林业部1981年),《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抚育间伐质量验收办法》(林业部1981年),《吉林省森林采伐更新细则》(试行稿,吉林省林业局1974年),《造林更新技术规程》(DB22/T822-1995),《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国家林业局2005年)。
    总体来看,这些标准对当时东部天然林的经营与更新是适用的。但是,由于这些标准颁布时间较早,目前的林分在经历了多次过量采伐后,其林分结构与质量已远不如当时的状况,或因局部地域的森林具有特殊性,国家统一标准难以完全完全适应,仍然采用这些规程和标准进行天然林经营,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制订适合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现有林分状况的经营技术规程,已是当务之急。
    (1)按规模化整体推进原则布局,分类经营。按照一山、一沟、一坡,集中连片,规模化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天然林(近期只限定在商品林经营区、一般生态保护区内)进行经营。经营中以林班为经营规划单位,以林班内的小班为经营类型单元。根据不同小班的林分类型,分成多种经营类型和不同经营方式。
    (2)改革生产方式,实行畜力集材。实行畜力集材,取消拖拉机集材,是天然林经营措施改革的关键。采用畜力集材的伐区生产模式,可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幼苗、幼树的伤害,对地表破坏极轻,并很少产生土壤侵蚀现象,不用修集材道和支线,投资少,效果好。
    (3)实行低强度采伐  缩短经营周期。为减少对森林的过度干扰,充分发挥自然生产力,并保持林地上较多的林木资源,提高单位面积生长量,采取单株抚育和低强度目的径级择伐,平均采伐强度不超过15%,平均出材不超过15 m3,轮伐期为15年。
    (4)体现生态和产出兼顾,合理确定采伐对象。采除的对象以老龄过熟、病腐木、群团状树木为主。这里既要考虑在抚育过程中需要伐除的病腐木、群团状树木和濒死木、弯曲木偏压木等不健康林木,又要考虑了在林分改造过程中需剔出的影响目标树生长的非目标树,同时采伐了部分达到目的径级的成熟林木。以此实现既保持适度经济产出,又促进林木快速生长、优化林分结构的双重目的。
    (5)根据森林正向演替需要实行必要的补植更新。根据采伐后保留木株数、目的树种幼苗幼树株数确定补植与否和补植株数。采取冠下、林间空地补植,补植树种以红松、云杉等针叶树种和水曲柳、椴树等阔叶珍贵树种为主,实行栽针保阔、栽针引阔、栽针选阔等方式。无论什么情况林间空地和天窗必须进行补植。
    3.行政管理。为了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天然林分布的自然地理规律和不同森林系统在空间上的异质性和主导利用目标的不同,因地制宜,因林施育,对天然林实施分类经营,分区管理。分类经营是为不同的经营的目的和技术措施服务的。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地区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划定重点生态公益林 ,以为社会提供生态和社会服务为主要经营目的 ,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 ,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使天然林区森林资源管护和培育资金得到稳步投入 ,实现森林资源保育的长效机制。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天然林应划为商品林。按照以林班为区划单元、布局合理、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交通便利和适度规模的原则,借鉴近自然林经营理论,加快培育商品林,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缓解国内对木材产品的供需矛盾。
    同时根据天然林的动态变化规律和森林生态系统近自然经营理论,对不同发育阶段的森林进行不同的保育经营措施。在微观上要考虑森林状态,它包括林木的层次,林分的年龄,动植物的种类,林木的生长、更新、演替及自适应机制等。在宏观上要重视生态系统的过程,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和持久的土地生产力。就是要建立与森林经营目标相适应的森林经营模式。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天然林经营技术规程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并强化监督检测力度,制止不符合天然林经营法律、法规的行为,促进森林多种效益的发挥。
    (二)科技支撑策略
    1.加大对天然林保育经营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以往吉林省对本区域天然林经营方面的研究支持力度较小。资料统计显示,自2000年以来,国家、省、厅列入科技发展计划中的项目仅5项,资金总额150万左右,研究仅涉及主要树种的遗传多样性、原森林生态恢复、林隙生态等基础方面,在如何对不同类型天然林的经营仍十分欠缺。因而,开展不同类型天然林经营、促进正向演替速度、树种多样性恢复、速生丰产林技术研究是本区研究的重点,这对于制定本区域不同类型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十分必要,应对天然林保育经营的研究给于重点倾斜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重点扶持天然林经营新技术的试验示范。科技试验示范是展示和推广先进科研成果的重要途径,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要充分利用现已建立起的试验示范体系,认真抓好天然林经营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以推动天然林经营的科学化、规范化。
    3.推广采育林经营模式。吉林省汪清林业局在借鉴近自然林理论的基础上,采用“采育林”模式经营森林。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兼顾了森林的经济产出和生态效益,实现了有林地面积与森林蓄积的双增长。在东部天然林经营与更新中,应推广汪清林业局的采育林经营模式。
    (三)产业与经济发展策略
    1.调整优化东部山区的经济结构。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山区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天然林可持续发展物质保证。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以产业升级为目标,依托资源的比较优势,集中力量在林区建立森林培育业、林木产品精深加工业等具有明显优势的产业集群,成为拉动森林工业发展的龙头。依托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按照专业化的分工原则,根据各地区比较优势、生产力储备以及开发环境,突出特色,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选择适合的地区集中力量建立大型的人造板、家具、造纸、装饰建材等的精细加工开发区。大力发展具有林区特色的养殖业、培植业和森林旅游业等产业集群 ,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链。加快建设上下游产品相互协调配套、结构合理、新体制、高科技、外向型、生态化的新兴林业产业区域。
    (2)开发非木产业,减少对木制品的依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发非木产品,是提高林业企业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亦可减缓国家经济建设对木制品的依赖程度,降低森林资源的消耗。在继续做好以钢代木、以塑代木等这些传统代木产业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新的代木产品与产业。如以石代木,我省的汪清县以石灰石(重碳酸钙)为原料进行造纸,年产540万t纸张,可节省木材840万m3;这个数量是目前天保工程区年木材产量的2.47倍。再如,将南方普遍应用的秸杆代木技术在北方进行应用和推广,并做强做大。秸杆具有来源广泛、资源量大、原料成本低廉的特点,利用秸杆可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如板材、纸张、纸浆等。利用秸杆加工代木产品成本低、效益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调整林区劳动力就业结构,提高林区的土地承载力。 要从合理配置劳动力入手,调整林区的就业结构,提高林区的土地承载力。实践证明,林业二、三产业的持续快速增长得益于非公有制林业的迅速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已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是最具潜力和希望的“块板”,对缓解国有森工企业改革压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城镇化发展,保证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鼓励外资和各种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转让经营权等形式加快森工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在森林培育、林木和红松果林等各种加工业、种植业及养殖业的发展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比例。
    (4)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加速森工企业转产和人员分流。在近期对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富余人员可以采用下列途径分流:转向森林资源管护,如建立专业管护队伍对远出地区的林地实行封山管护,对近山区的林地则可实行个体承包;转向造林、营林和林下资源开发;采用一次性安置费后自谋职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中长期的主要任务是森工企业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减轻林区的经济对森林资源的依赖性,从根本上减轻资源的经济压力。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在林区投资兴办旅游开发,信息咨询、医疗保健、饮食服务、环境保护等现代服务业,为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法律和市场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
    (5)建立多样化的产业体系,加快社区经济发展进程。目前东部天然林区产业发展中的最大问题就是结构失衡,第一产业比重高达73%。而发展后劲不足,第二产业比重22%,且过分散,竞争力不强,第三产业比重只有5%,尚未形成规模。因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保证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已成为林区经济实现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社区经济与天然林保育的协调发展是确保天然林可持续经营的基本要求。要以选择土地承载力更高的资源利用方式为切入点,建立多样化的、更有竞争力、更有持续性的产业体系,加快天然林所在地的社区经济发展的进程。
     2.立适合天然林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东部山区多为森工企业,其森林经营目标是一个多取向的“目标集”。要兼顾国家、集体、社会和个人的四方面利益;这四方面利益多数时候又相互矛盾,而企业同时承担这四个目标,不堪重负,也根本无力完成。因此,理所当然的要“瓦解”,要变革。对现有的森工企业职能进行分解:
    (1)组建代表国家利益即森林资源所有者的、具有公益性职责的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它是出资人代表,是森林资源的管理者,也是森林经营活动的监督者,代表国家利益,享受国家政策和相应的待遇;其职责是科学地经营森林,制定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其绩效要通过森林经营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来评价。
    (2)组建比较专业的参与森林经营的实体。把原有企业的一部分人员和生产性资产拿出来,组建以从事森林经营为主的实体,以市场经营者的身份,参与森林经营、经济活动,包括:按森林经营方案,从事森林培育、管护、采伐等。作为独立的社会性市场经营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可以接受森林资源管理机构的委托,双方以市场契约、市场交易的方式,从事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市场交易活动。
    (3)彻底分离各类社会性服务组织,公益性机构,依赖依附于森林资源的加工经销及资源开发性企业等。这类组织要从森工企业中彻底分离出来,独立于社会之中。
    总之,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生态位极其重要,是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三大水系的发源地,为松辽平原、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的绿色生态屏障;亦是我国重要的木材及林特产品生产基地,全国六大林区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建立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科学经营本区域的天然林,充分发挥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长期实践证明,在吉林省东部天然林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确保天然林正向演替的需要,符合其生长发育的客观规律,亦是建立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长远经济利益的根本所在。推广采育林经营模式,符合本区域天然林的现状,因此,要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积极开展不同类型天然林经营、促进正向演替速度、树种多样性恢复、速生丰产林技术研究,为制定相关技术规程提供依据;同时要建立试验示范基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以推动天然林经营的科学化、规范化。
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上,东部天然林区森工企业自身应借助天保工程实施的有利契机,综合利用森林资源,开发非木产业,加大产业调整力度,优化经济结构,建立适合天然林经营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使企业有能力加强对现有森林和后备资源的培育,恢复和提高吉林省东部天然林的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真正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各位专家,我对天然林保育经营方面的研究还仅仅是初步的,非常渴望得到各位专家的不吝赐教和指点。借此机会,真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方便的时候到吉林考察、指导。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