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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启动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林学会 时间:2011-03-04

 

吉林省林业厅文件

 

吉林会〔2011〕85号


 

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启动实施

“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延边州林管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省林业厅各直属附属事业单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对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随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单位对科学技术的需求日益强烈。

       为了更好地发挥林业学术社团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的重要作用,吉林省林学会立足自身职能,制定了《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2011 ~ 2015年)。省厅认为,这是省林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林业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发挥林业学术组织职能作用的重大举措。省厅高度认可并积极支持林学会的这一做法,同意在全省启动实施这一行动计划。

       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具体任务的落实工作。要把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作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来抓,纳入全局工作盘子之中,一并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组织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完成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要依托市、县林学会及其会员组,加强乡村林业科普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普工作网络,建立“科普服务林改”联络员制度,提高“科普服务林改”的能力。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科普工作所需经费,为顺利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提供必要保障。

       各地、各单位要将计划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出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报省林学会。

       特此通知。

       附: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2011 ~ 2015年)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科技工作 科普服务林改 行动计划 实施 通知


抄送:各市(州)林学会,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

吉林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1年3月4日印发 


 

 

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

(2011 ~ 2015年)

 

       落实国家林业局《“科技服务林改”行动方案》,结合吉林林业实际,立足林业科技社团职能、特点,决定在全省林学会系统启动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

“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是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生产单位、各类经营组织和广大林农对林业科学技术的现实需求,引导和推动全省林学会各级组织立足自身职能和优势服务林改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具体举措。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林业局《“科技服务林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林改后广大林农对科学技术的新需求,健全、完善“科普服务林改”工作体系,通过开展林业科技普及、推介、示范、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到“科普服务林改”行动中去,为发展乡村林业、建设林业经济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未来5年,是巩固和扩大林改成果的关键期,也是“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的实施期。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各级林学会组织的社会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林业适用技术的集成、创新、示范、普及和推广应用,形成“科普服务林改”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林业生产力水平,促进乡村林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针对林改后不同区域的科技需求,拟在5年内,依托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及其会员组,普及推广50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建立10个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培训1000名乡村林业技术骨干,组织50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对接活动,林业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60%以上。

       (一)市州学会目标

       ——延边、吉林、白山、通化4个地区,各普及推广25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建立2个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培训150名乡村林业技术骨干,组织10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对接活动,林业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80%以上。

       ——长春、白城2个地区,各普及推广20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建立1个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培训120名乡村林业技术骨干,组织10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对接活动,林业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70%以上。

       ——四平、松原2个地区,各普及推广15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建立1个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培训100名乡村林业技术骨干,组织10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对接活动,林业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70%以上。

       ——辽源地区,普及推广10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建立1个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培训100名乡村林业技术骨干,组织10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对接活动,林业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80%以上。

       长白山管委会林学会筹备组也要按照本计划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搞好“科普服务林改”的相关工作。

       (二)分支机构任务

       ——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食品、特种经济动物、食(药)用菌、观赏植物、药用植物、经济果林等与林改密切相关的分会、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普及推广1项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组织1场(次)林业实用技术咨询活动。

­    ——其他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也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搞好林业实用技术普及、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乡村林业实用技术集成与应用工作

       针对林改地区的科技需求,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工作者,对现有林业实用技术进行筛选、集成,编写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实用技术资料,面向林农发放,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促其学习和应用。重点加强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等林种良种选育技术的集成、创新与高效利用,努力在降低栽培难度、缩短繁育周期、提升经济价值、提高产出效益上狠下功夫,便于林农有效掌握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经营技术,提高林地生产力。着力抓好适宜林下生长的药用植物栽培、经济作物种植、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方面的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为林农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林下经济发展增添活力。具体操作程序是:①由各市(州)林学会提报实用技术集成计划和用书计划;②由省林学会分年度确定编写、出版大纲;③由各市(州)林学会依据大纲组织人员撰写文稿;④由省林学会组织专家通稿、审定,并依据各地用书计划刊印出版;⑤由各市(州)林学会组织发行。

       (二)开展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点建设工作

       按照“推广一项技术、优化一片森林、搞活一个乡村、致富一方农户”的工作思路,选择既有代表性又有积极性的林改乡、村和农户,建立科普示范点,开展先进林业实用技术普及和优秀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努力打造科技兴林的样板,逐步培育建立起类型多样、涵盖广泛、功能较大的乡村林业科普示范群。具体操作程序是:①由各市(州)林学会提出建点计划、方案;②由省林学会审定、下达建设方案;③由各市(州)林学会依据审定的方案组织建设;④由省林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验收。

       (三)开展乡村林业技术骨干培训工作

       针对林改后乡村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特点,采取分区、分期、分批举办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培训乡村林业技术骨干,培养乡土专家,然后再由他们开展面向广大林农和森林经营者的培训,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全面提高林农的科学素质和技能。具体操作程序是:①由各市(州)林学会分年度提出培训计划;②由省林学会审定、下达培训计划;③由各市(州)林学会依据审定的计划承办培训活动,由省林学会组织专家担纲授课;④由省林学会颁发培训证书。

       (四)开展乡村林业网上专家咨询工作

       充分利用林学会专业门类齐全和专家云集、技术密集的特点与优势,构建服务乡村林业专家库,并进行网上公示,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网上专家咨询系统,开展远程技术咨询、疑难问题会诊等多项网上服务,为林农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具自由度的全天候技术支撑。具体操作程序是:①由各市(州)林学会分专业提出专家人选名单;②由省林学会审定并在网上公示名单;③由省林学会建立网上专家咨询系统并组织实施咨询活动;④应各地网上提出的需求,由省林学会组织有关专家赴实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五)开展乡村林业适用技术研讨推介工作

       组织林改地区林业科技工作者、乡土专家和林农,采取分区域、按类型举办小规模林业适用技术研讨会、实用技术推介会等形式,开展专题研讨、推介活动,突出主题,研讨、推介技术,总结成功经验,交流不同做法,改进和完善相关技术措施,促进乡村林业科学经营。具体操作程序是:①由各市(州)林学会提出年度研讨计划;②由省林学会审定研讨计划;③由各市(州)林学会依据审定的计划承办研讨活动,由省林学会组织专家参加研讨;④由省林学会颁发研讨论文证书。

       (六)开展乡村林业适用技术期刊传播工作

       充分利用《吉林林业科技》这一载体,开设面向林改地区和广大林农的实用技术专栏,积极组织刊发广大林农最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森林保育技术、经营利用技术,剖析典型案例,推广成功做法,引导乡村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与正确利用取向。具体操作程序是:①由各市(州)林学会提出当地需求,推荐相关技术和典型文稿;②由省林学会审定、编发,推广技术、典型。

       (七)开展乡村林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适应基层所需,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做好科技帮扶工作,组织有关林业专家,深入乡村农户和林间地头,实地查看,现场指导,具体回答和解决林农在林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技术问题。具体操作程序是:①由各市(州)林学会分年度提出科技下乡计划;②由省林学会组织、各市(州)林学会承办科技下乡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各级林学会应当高度重视“科普服务林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开展“科普服务林改”行动年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林业科技工作者和各方力量服务林改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起“科普服务林改”的浓厚氛围。

       二是建好队伍。依托市、县林学会及其会员组,加强乡村林业科普体系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普工作网络,提高“科普服务林改”的能力。建立“科普服务林改”联络员制度。各市(州)林学会的联络员,原则上由本市(州)林学会秘书长担任,于2011年3月底前上报省林学会。

       三是落实责任。建立“科普服务林改”责任体系。各市(州)林学会的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理事长为直接责任人,秘书长为具体责任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工作任务目标管理。凡完成年度“科普服务林改”各项任务目标的,由省林学会给予表彰奖励;凡未完成年度“科普服务林改”各项任务目标的,由省林学会给予通报批评。

       四是筹措资金。各级林学会要积极开展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科普经费,为顺利实施“科普服务林改行动计划”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