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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同意焦为屹等同志辞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时间:2019-06-30

 

 

吉林省林学会文件

 

吉林会〔2019〕10号

 

吉林省林学会关于

同意焦为屹等同志辞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林学会,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林学会,各国有林业局、森林经营局林学会,省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会员组:

  受政策因素影响,本会陆续收到一些理事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在本会的任职。根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经本会第十二届理事会2019年6月28日至29日第二次微群会议审议,决定:

  焦为屹同志不再担任省林学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

  山昌林同志不再担任省林学会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组织与科技奖励工作委员会主任、森林认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林业科技期刊分会副理事长职务;

  张建秋同志不再担任省林学会荒漠化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保护分会理事长职务;

  赵云同志不再担任省林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和林蛙分会理事长、林木遗传育种分会副理事长、杨树分会副理事长职务;

  李兴东同志不再担任省林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和水土保持分会理事长、森林生态分会副理事长职务;

  闫晓旺同志不再担任省林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和森林经理分会理事长职务;

  葛树森同志不再担任省林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和森林公园分会理事长职务。

  上述人员辞职后出现的职位空缺待定。

  特此通知。

  吉林省林学会

  2019年6月30日

 

抄报: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抄送: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吉林省林业技术推广站,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点击下载:吉林省林学会关于同意焦为屹等同志辞职的通知.pdf